|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价值)、大成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债券)、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蓝筹)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精选)各自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08年8月29日起调整上述四只基金的申购费率。 投资者于2008年8月29日之后(含8月29日)提交的前端模式的申购申请将按照上述基金新的前端申购费率标准收取相应的申购费,原大成债券后端收费模式的在册持有者,于2008年8月29日之后(含8月29日)提交赎回申请的,按照上述债券基金新的后端申购费率标准收取相应的申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有关申购费率调整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