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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农行金穗卡网上交易费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关于调整基金网上直销服务费费率的通知》(农银电子函[2008]号文)要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的适用费率进行调整。 重要提示 1、2008年8月29日 15:00 以后持有农行金穗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将开始适用新的费率标准。 2、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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